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时间:2012-03-27
来源:院办
作者:458858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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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,共3天。3月31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4月2日(星期一)、4月1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4月3日(星期二),4月4日(清明节)为法定节假日。3月31日(星期六)、4月1日(星期日)照常上班。
二、3月30日(星期五)上4月3日(星期二)的晚辅导,3月31日(星期六)上4月2日(星期一)的课,4月1日(星期日)上4月3日(星期二)的课,4月4日(星期三)学生返校上晚自习(见附表)。
三、请各部门安排好有关工作,保证信息渠道畅通,值班人员要及时到位并做好安全维稳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特此通知。
二○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
附表:
日 期 |
课程安排 |
晚辅导安排 |
3月30日(星期五) |
星期五 |
星期二 |
3月31日(星期六) |
星期一 |
星期一 |
4月1日(星期日) |
星期二 |
放假 |
4月2日、3日、4日 |
放 假 |
|
4月4日(星期三) |
学生返校上晚自习,班主任上晚辅导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