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2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及“五一”后实行春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2012年“五一”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为4月29日(星期日)至5月1日(星期二),共3天。
二、4月26日(星期四)下午上星期一下午的课,4月27日(星期五)晚上星期一的晚辅导,4月28日(星期六)上午上星期一上午的课,5月1日(星期二)学生返校上晚自习, 高职晚辅导由各系部自行安排,中职班主任到班晚辅导。(见附表一)。
三、“五一”以后学院将开始实行春夏季作息时间,请全院教职工注意按照新的作息时间安排好工作(具体作息时间见附表二),“五一”后校车上班发车时间不变,下班发车时间改为下午17:15。
四、节假日期间,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,保证信息渠道畅通,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做好安全维稳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院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祝大家节日愉快!
二○一二年四月十八日
表一:
日 期 |
课程安排 |
晚辅导安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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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6日下午(星期四) |
星期一下午 |
星期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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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7日(星期五) |
星期五 |
星期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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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8日上午(星期六) |
星期一上午 |
放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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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9日(星期日) |
放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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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30日(星期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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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日(星期二) |
放假 |
学生返校上晚自习,高职晚辅导由各系部自行安排,中职班主任到班晚辅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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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二:
中职 |
高职 |
内务整理7:30~8:00 |
第一节 8:20~9:05 |
早课 8:00~8:20 |
第二节 9:15~10:00 |
第一节 8:30~9:10 |
第三节 10:20~11:05 |
第二节 9:20~10:00 |
第四节 11:15~12:00 |
第三节 10:20~11:00 |
午休 12:00~2:00 |
第四节 11:10~11:50 |
第五节 2:20~3:05 |
午休 12:00~2:00 |
第六节 3:15~4:00 |
第五节 2:20~3:00 |
课外活动 4:00~6:30 |
第六节 3:10~3:50 |
晚自习 7:00~9:00 |
课外活动 4:00~6:30 |
熄灯 10:00 |
晚自习 7:00~9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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熄灯 10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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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】1、坐班人员上下班时间为:上午7:5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10。
2、五一后校车上班发车时间不变,下班发车时间改为17:15。